婚前保证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接触并使用保证书的人越来越多,有效的保证书必须合乎法律的规定。你所见过的保证书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婚前保证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婚前保证书1感情是美丽的,但毕竟还有现实,也许生活的压力会让我们有点摩擦,那我们就先做个约定吧。我明白你最不容许的就是感情出轨,我在此保证这辈子只爱你一人,此生不悔,只想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对你的感情不偷工减料,不以次充好,发现美女,一不停下脚步,二不流口水,三不目瞪口呆。美女从我身边走过去五分钟内不回头。切实做到“吃着碗里的不看锅里的”,不跟任何一个异性眉来眼去,眉目传情。也许你觉得仅有这黑白文字片面之辞还不够真诚,那么要我发下重誓还是非得来个假如我出轨了要如何处理,我只想说任妻处置绝无二言。
其它生活中的小摩擦也许我们都在气头上会不理智,那也是给我们平静的生活中荡起的一道道涟漪更能增添生活的色彩,当然那也得约束下不能让这一道道涟j变成了汹涌的波涛。偶而的小吵只会让我们更加的理解体谅对方,我们打下勾勾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吵架不隔夜,不管谁对谁错我做为男的都要首先认错请求你的原谅。晚上睡觉时我必须主动抱你,就算你生气百般推让我也不能就此放弃。必须尊重对方家庭成员,发生任何情景,均不得辱及对方家庭成员。
以上保证书是我林明华在经过深思熟虑下写的,如有不足之处请舒平指正。
保证人:XXX
监督人:XXX
婚前保证书21、我保证:从现在开始,只会对宝宝一个人好,只宠宝宝一个人,不会骗宝宝,结婚以后更是一如既往,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爱我家宝宝。
2、结婚以前和以后,洗衣做饭所有家里的脏活累活都要抢着干。
3、只要宝宝想吃什么喝什么时,要无条件的在第一时间内端到宝宝面前不得怠慢。
4、宝宝想逛街时要无条件服从,不得有半点怨言,始终脸带微笑,宝宝买东西时我要抢先付钱并积极提东西,对宝宝讲的每一句话都要是真心,不得说让宝宝伤心难过的话。
5、结婚后不能冲宝宝瞪眼珠子,不能大嗓门,如果万一实在要吵架,不管事实是谁的对错,我都要首先赔礼道歉,并能在深刻地发自内心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道歉后,由我主动提出带宝宝出去散心;如果宝宝不愿意,我一定要极尽所能地逗宝宝直到愿意为至,其间不得有半点不乐意。
6、和宝宝恋爱结婚后,保证不再爱其他女生(看都不能看),做梦也只能梦见宝宝一个人,一辈子只爱宝宝一个,在我的眼里,宝宝永远都是最漂亮的。
7、结婚后保证支持宝宝的工作,要正常送宝宝上班,并坚持要接宝宝下班。
8、在宝宝心情不好时,我要任宝宝蹂躏,并谢主隆恩;不得有还手瞪眼之行为。有人欺负宝宝时,我要在第一时间出现,宝宝受到委屈时,要哄宝宝开心。宝宝开心时,我要陪宝宝开心,不得扫宝宝的兴致,不说宝宝不喜欢的话,不做宝宝不喜欢的事。
9、不和宝宝抢电脑和电视,宝宝二选一或者二选二时不得有怨言。
10、保证和宝宝共同学习进步,宝宝不想看书时,不得逼其看书,但是我自己一定自觉要认真看书,要认为宝宝是为了让我能有更好的学习环境才放弃自己的进步的。
11、知道宝宝胆子小,所以一定不让宝宝一个人走夜路。
12、每天上班之前,下班回家都要拥抱亲吻宝宝。
13、每次出差回来要给宝宝带一件当地的礼物。
14。不给宝宝吃面条,做菜不能放辣椒。
15、宝宝晚上容易犯困,所以除了工作任务外,凡10点以后必须保证让宝宝上床休息。且晚上要抱着宝宝觉觉,并给宝宝盖好被子,绝不能冻着宝宝。(除非宝宝不在身边)在宝宝失眠时要彻夜陪伴,帮忙数羊;不得先与周公见面。
16、对宝宝的生日绝对牢记心头,对宝宝的感情不偷工减料,不得以次充好,发现美女,一不停下脚步,二不流口水,三不目瞪口呆。美女从我身边走过去五分钟内不回头。切实做到“吃着碗里的不看锅里的”,不跟任何一个异性眉来眼去,眉目传情。
17、按宝宝的标准讲究卫生,祥情见宝宝的明细对照表。
18、家中收支在宝宝的监督下,统一由我来记帐,帐目一定要清晰,每月向宝宝列明细帐,如需拨款需提前三天提出申请,由宝宝一支笔签字审计后方能动用,年底要做年终报表。
19、宝宝的话永远是正确的,一切都服从宝宝的。
20、如果真是宝宝错了,我自觉参考19条。
21、保证和宝宝携手共进,白头偕老,特此证明。
22、宝宝有权利增加或删减或修改以上内容,我无权反对,也无权提出议案。
保证人:xx
监督人:宝宝
婚前保证书31. 我保证:从现在开始,只会对宝宝一个人好,只宠宝宝一个人,不会骗宝宝,
结婚以后更是一如既往,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爱我家宝宝。
2. 结婚以前和以后,洗衣做饭所有家里的脏活累活都要抢着干。
3. 只要宝宝想吃什么喝什么时,要无条件的在第一时间内端到宝宝面前不得怠慢。
4. 宝宝想逛街时要无条件服从,不得有半点怨言,始终脸带微笑,宝宝买东西时我要
抢先付钱并积极提东西,对宝宝讲的每一句话都要是真心,不得说让宝宝伤心难过的话。
5. 结婚后不能冲宝宝瞪眼珠子,不能大嗓门,如果万一实在要吵架,不管事实是谁的
对错,我都要首先赔礼道歉,并能在深刻地发自内心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道歉后,由我主
动提出带宝宝出去散心 ;如果宝宝不愿意,我一定要极尽所能地逗宝宝直到愿意为至,其
间不得有半点不乐意。
6. 和宝宝恋爱结婚后,保证不再爱其他女生(看都不能看),做梦也只能梦见宝宝一个
人,一辈子只爱宝宝一个,在我的眼里,宝宝永远都是最漂亮的。
7. 结婚后保证支持宝宝的工作,要正常送宝宝上班,并坚持要接宝宝下班。
8. 在宝宝心情不好时,我要任宝宝蹂躏,并谢主隆恩;不得有还手瞪眼之行为。有人欺
负宝宝时,我要在第一时间出现,宝宝受到委屈时,要哄宝宝开心。宝宝开心时,我要陪宝
宝开心,不得扫宝宝的兴致,不说宝宝不喜欢的话,不做宝宝不喜欢的事。
9.不和宝宝抢电脑和电视,宝宝二选一或者二选二时不得有怨言。
10. 保证和宝宝共同学习进步,宝宝不想看书时,不得逼其看书,但是我自己一定自觉要认
真看书,要认为宝宝是为了让我能有更好的学习环境才放弃自己的进步的。
11. 知道宝宝胆 ……此处隐藏4639个字……承诺,如婚后由她提出离婚,个人婚前财产分给张某一半,而自己也是看王某有诚意才与之结婚的。现王某提出离婚:应该按照婚前保证书所写,履行诺言,将其婚前财产与自己平分。王某认为当时是自己应张某的要求才写的,且只约定了自己的婚前财产作为共同财产分割,没有对张某的财产进行约定,是显失公平的,婚前财产不应与张某平分。
本案中的焦点问题是王某的这份保证书能否视为双方对婚前财产的约定。主要产生了以下几种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这份保证书是显失公平的,是一种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王某当时是为了与张某结婚,而张某利用了王某的这一心理,要求其写下保证书,并且保证书只约定了王某的婚前财产转化为夫妻共有财产,对张某的婚前财产未做约定,这样的约定是显然不公平的。并且双方结婚时间也很短,如果简单的认定保证书是双方对财产的约定,将王某的婚前财产予以分割,对王某是显失公平的。根据《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王某有权向法院申请对保证书予以撤销。
第二种意见认为,这份保证书应视为双方之间形成了赠予关系,即赠予人王某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张某,受赠人张某表示接受赠予,双方赠予合同已经成立。赠予合同在合同法理论上是属于单务合同,只有王某一方的表示也是成立的。而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的规定,赠予人在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本案中王某虽曾同意将自己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赠予张某一半,但在权利没有转移之前,王某有权将此项赠予撤销。在本案中,王某不同意将自己的婚前财产做为共同财产分割,说明王某对自己的赠予已经不再履行,理应视为王某对赠予的撤销。
第三种意见认为,这份保证书应视为双方对夫妻财产约定的证据。王某书写保证书并且双方结婚,说明双方针对王某婚前财产为共同财产是达成合意的,应该视为双方对王某婚前财产约定为共有。只是双方没有严格的采用约定的书面形式对此项约定进行确认,但据此保证书,可以证明双方对此约定是达成一致的。依此,张某在离婚诉讼中有权利得到王某的一半婚前财产。
笔者同意第三种意见,试分析如下:对于夫妻财产约定制,通说理论一般认为是夫妻之间通过协议约定确定财产权属制度的一种产权制度,它的主要特征是:
(1)订约双方的当事人是具有特殊的人身关系即夫妻关系;
(2)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双方形成合意;
(3)约定不存在规避法律,不侵害社会、国家、他人的合法权益。从这份保证书无论形式还是内容看,都是符合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特征的。
这份保证书从形式上分析,可以认为这是王某一方所定的,只是王某一个人所做出的承诺,并不反映双方对财产的约定,不符合约定的一般形式。但实际上我们不能用这样一种形而上学的思想方法来看待这个保证书。对于夫妻财产约定是否成立,当事人两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的合意是最根本的条件,至于形式可以多样化,是双方的签约行为或者是单方的表示被对方所接受,都能够成立为约定。应该充分尊重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而不从形式上去加以限制。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是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对于采取什么样的书面形式并没有强行性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也不应该用审判权过多干预公民处理自己的私权利,这也符合现代司法理念的精神。
另一方面,王某是应张某的要求才写下的保证书,目的是为了结婚,也是为了得到自己所要的婚姻的利益,但在当时的情况下张某的要求王某也有权利不答应,她是有选择权的,她可以选择写或不写,进而选择结不结婚。王某既然写下了保证书,应该认定为双方在财产约定这一点上是达成合意的。
从保证书的内容来看,约定了在由王某提出离婚时王某的婚前财产做为共同财产分割,看上去是附加了一个约定成就的条件即由王某提出离婚时约定成就。在有些学者认为,夫妻财产约定是一种身份关系的约定,原则上不得附以条件或期限,但从我国的立法实际讲,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中,对夫妻财产约定认为“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之条款,依据这一司法解释,对于夫妻财产约定的原则应从宽解释,只有规避现行法强行规定或者一方不自愿的,才认定为无效。对于本案双方当事人这一附条件的约定也应该从宽掌握,不应认定为无效。
第一种观点认为是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这一说法是不成立的。虽然这份保证书认定为双方的约定就使王某的婚前财产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而与张某分割,而做为张某婚前财产丝毫不受影响,看起来是有悖公平的原则。但我国的法律上对于夫妻财产约定的立法是采取概括的方法,对于约定的诸如合法性审查、当事人目的等没有特别性的要求,同时对于公平原则的适用,基于双方当事人特殊身份的考虑,我们也应该从宽解释,只要不是一方借机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是一方借机侵害另一方的利益,我们不应过多的借公平原则干涉双方的约定,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予以保护。
就第二种意见来看,抛却双方的婚姻关系来看,两个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民事主体所做出的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赠与合同。但对于本案来讲,产生这一保证书的前提是双方婚姻关系的成立,将这一保证书视为合同,势必就影响到婚姻关系性质的定义。一般理论上是将婚姻排除于合同调整范围之外的,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也明确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由此可看出,我国的合同法理论是将婚姻关系中的财产约定排除在外的,应该适用婚姻法的规定,不能等同于赠予合同来理解。
我国传统婚姻法理论对夫妻财产约定制的研究重视不够,在司法实践中也普遍存在不重视约定制的法律地位的现象。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约定制必将成为一种与法定财产制同等重要的制度。在当前法律规定比较缺乏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参照民法的基本理论,从自愿、公平及诚信的原则出发考虑,从宽理解与适用夫妻财产约定,尊重民事主体对私有财产的处分自由。
婚前保证书15本人(新郎名字)种种保证在婚后生活做到以下几点!
1. 婚后由本人(新郎名字)主动承担一切光荣的家务劳动!
2.本人所有财政来源统统交给(新娘名字)娘子保管!
3.当娘子大人心情不好的时候,要主动站出来充当出气筒的角色!
4.和娘子大人逛街或出行期间,目光不得在其他异性身上停留超过3秒钟!
5.无论娘子大人说的对的就是对的。错的也是错了!
6.无论任何时刻,都要注意浪漫因素的存在!要经常搞点浪漫行动!
7.以后有了宝宝,绝对保证疼爱老婆笔疼爱宝宝多!
8.娘子大人发号的任何合法口令要积极响应!
9.本人就是洗衣机,干洗衣服,不吃饭。
10.本人就是提款机,娘子的任何动机坚决买账
11.本人就是存钱罐,干存钱。自己不花一分,除非娘子发话,才敢买个皇姑雪糕。
12.本人坚决不馋,只要有一斤咸菜。就是我半年的口粮。
保证人:
20xx年x月x日